23个工作日完成货款结算!4举措解决集采回款难题
药械货款代结算,是指医保部门代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向供应企业支付药械货款,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数据与药械货款进行抵扣,以此保障药械供应,提高企业积极性。福建省自2017年实施药械货款代结算制度以来,药械货款结算的平均支付周期由原来的6个月以上缩减到目前的23个工作日以内,全省药品货款月结算率稳定在99%以上,耗材货款月结算率稳定在85%以上,形成了“企业运营成本降低、资金周转加速,医疗费用降低、群众负担减轻,医疗机构阳光采购价差留用”的多赢局面。
加强统筹规划,夯实业务基础
药械货款代结算工作是一项系统的、涉及多部门协作的工作,需要系统规划、部门协作,形成有效合力。要想建立实施药械货款代结算制度,扎实做好相应配套工作是前提。福建省加强统筹规划,通过推进线上采购、实行集中配送、开展信用评价、强化部门协作,为统一结算夯实业务基础。
一是推进线上采购。福建省医保局明确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全省统一的福建省药械联合阳光采购平台(下称采购平台)进行药械阳光采购,审计部门对医疗机构非线上采购行为进行重点审计,杜绝线下交易行为,从而有效管控药械价格,为后续建立药械货款代结算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实行集中配送。建立“一厂一区一配送”药械供应保障机制(即一家生产企业在一个统筹区内只能确定一家配送企业负责供应保障该企业所有产品),改变了以往由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造成生产企业产品在同一统筹区有多个配送企业供应,导致发生产品分散、结算周期不一的“散、乱、慢”的状况。
三是开展信用评价。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在实行集中配送的同时,同步开展药械供应履约信用考核工作,明确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药械供应保障责任,通过“一电两函三牌”(即一个电话提醒,依信用违规程度分别寄发提醒函和警告函,依据信用程度对企业产品分别以绿、黄、红三种颜色牌提示医疗机构区别下单)的警示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药械供应保障的信用责任。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福建省医保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制定药械采购的结算工作规范流程,并将药械结算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有效推动全省代结算工作落实落地。
搭建结算系统,强化技术支撑
为实现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药械采购的结算效率,建设信息系统是支撑。
福建省医保局分别搭建药械结算报表管理模块和电子支付模块,其中药械结算报表管理模块搭建在采购平台上,即在互联网环境中运行;而电子支付模块则搭建在医保专网上,即支付时需要通过内部的医保专网进行操作。
将结算系统分布在两个平台,通过在采购平台统计结算报表数据,在医保专网完成支付,既能及时准确统计结算数据,又能保证基金运行安全。在结算时,先由采购平台上的药械结算报表管理模块根据采购交易信息生成结算报表,再通过系统接口,将结算报表导入医保专网上的电子支付模块进行货款支付操作。以此实现结算系统与医保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银行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做到业务处理“数据不落地、资金全封闭、流程全线上、交易无纸化”。
健全结算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为确保结算工作有序进行,实现按时支付,建立健全结算工作机制是关键。
福建省医保局通过建立一系列结算规则,规范结算流程。
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结算。货款结算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结算”模式。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分别负责属地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药械货款和抵扣药械货款后的医保费用结算工作。
二是建立备用金制度。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本统筹区参保人员上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1个月平均医保结算金额核定结算备用金,专门用于保障药械货款按月及时结算。
三是完善结算流程。出台《福建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规程(试行)》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统一药械货款结算时间和范围,明确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平台采购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纳入统一结算范围。规范药械入库确认、结算账户注册、数据复核、货款支付等统一结算工作流程,确保药械货款统一结算支付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是明确结算时限。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定点医疗机构和药械供应企业双方确认一致的上月入库数量、金额,于每月15日前代医疗机构先行向药械供应企业支付药械货款,再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月发生的各项医保费用结算数据与药械货款进行抵扣,于每月25日前完成支付结算工作。医保费用结算款扣除已代付药械货款的剩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款不足抵扣已代付药械货款的,不足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签订的委托协议向医疗机构发起托收(见图1)。
加强风险防控,确保结算安全
药械货款代结算工作涉及主体多、环节多、风险点多。严密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结算安全是保障。
福建省医保局多措并举,加强风险防控。
一是科学设置岗位。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医疗机构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设立复核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各岗位通过电子结算系统对采购平台自动生成的药械入库数、采购价格、应付企业款项、应付基金款项等进行交叉复核,严防错付、串户等情况的发生。
二是流程分离管控。为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纵因素,依托药械结算报表管理模块和电子支付模块实现结算数据和电子支付流程分离管控,确保结算资金安全。
三是严控账户风险。通过采购平台实现药械采购计划、配送、票据、结算数据、货款相互验证,保障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和结算数据的准确性,及时依托电子支付模块将药械货款结算资金通过银行清分系统实时划转到供应企业指定的结算账户。
四是强化数据监测。为充分挖掘数据价值,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2020年4月,福建省医保局推动原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更名为福建省医疗保障监测和电子结算中心,新增医疗保障数据监测分析等职能。充分利用原有医保数据并结合新归集的药械交易结算数据开展监测评估、政策研究等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影响药械生产、流通的苗头性问题,为集采政策落实落地提供技术支撑。(ZGYB-2022.07)
原标题:医保代结算,资金快周转 福建省打造药械货款代结算新模式
来源
中国医疗保障
作者
福建省医保局
编辑
符媚茹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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